近日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正的《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施行,标志着海南档案管理法治化、数字化进程迈入新阶段。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上位法依据,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系统重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数字赋能与服务创新,为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新办法首次在地方规章中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根本原则,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和城镇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档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责任,打通基层档案管理“最后一公里”。同时,授权省级档案监督部门可依法委托省档案主管部门查处跨区域、跨部门违法案件,破解长期存在的执法协同难题,提升监管权威性与执行力。
全面优化档案收集、整理、归档、验收与保管的全流程标准,删除原办法中与上位法重复的第十三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实现条文瘦身与逻辑重构,提升法规的可操作性与适用性。新规强调“应归尽归、规范归档”,推动各单位建立档案形成与管理责任清单,杜绝“重业务、轻档案”现象。
创新推行“就近办、一次办、全省通办”查档机制,公众可通过“海易办”APP完成实名认证后,每日可以查询档案10次;经营主体则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授权,直接调阅与企业相关的登记、审批类档案。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定凭证用于政务办理、司法举证、产权确认等场景,彻底打破“纸质依赖”壁垒。
明确要求各级档案馆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电子文件在线归档、自动编目、批量归章等技术路径落地,实现从“纸质主导”向“电子归档为主”的结构性转变。全省已启动电子档案单套制试点,社保、城建、教育等重点领域率先实现业务系统与档案系统无缝对接。海口市档案馆已完成“数字档案馆”系统验收,实现政务网电子文件自动推送归档,成为全省标杆。
省档案局启动“档案里的海南”2025—2026年度宣传项目,推出“跟着档案‘看’海南”全国影像大赛、“跟着档案‘游’海南”打卡游记评选等公众参与活动,让档案文化“活起来、火起来”。2026年将开展覆盖全省的重点行业岗位培训,重点提升电子档案管理、数据安全防护、智能审核系统操作能力。计划于2026年底前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统一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实现“一库汇聚、一网通查、一屏统管”的全省档案资源一体化格局。
当前,海南正以新规实施为契机,打造全国档案治理现代化的“自贸港样板”。随着电子档案法律效力的确立与全省统一平台的加速建设,档案不再只是历史的记录者,更成为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与数字转型的核心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