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和2026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项目的通知》,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时间节点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未来两年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提供了方向性指导。
本次工程项目共分为三类:
一是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在于夯实档案保管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优先支持副省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对明清档案、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进行系统整理、翻译、数字化等工作。已完工的档案馆可将工作延伸至市县级单位,扩大受益范围。
二是国家重点档案专题保护开发项目,分为重大专题与重点专题两大类。重大专题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抗战档案汇编、少数民族档案合作、档案文献遗产推介等具有国家层面意义的主题;重点专题则围绕“四史”教育、红色档案开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等方向展开,强调历史教育与文化传承功能。
三是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项目,主要面向区域档案保护需求,申报方向包括档案修复、脱酸处理、磁带磁盘数字化、感光影像修复以及档案保护技术培训等内容,意在提升区域档案保护能力,形成技术支撑体系。
根据财政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安排,2025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2026年度项目则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这一安排体现了预算管理的精细化趋势,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申报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
通知对申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与进度“双达标”。这反映出国家档案局对项目管理的严谨态度,也预示着未来项目评审将更加注重绩效导向与执行力评估。
此次工程项目的设置,不仅着眼于档案的物理保护和数字化保存,更注重档案资源的深度开发与价值挖掘。通过专题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革命精神,增强文化自信,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同时,通过区域保护中心的建设,也有助于推动档案保护技术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提升全国档案保护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此次项目申报通知是推动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各级档案部门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申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为我国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