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日实施的《档案展览工作规范》(DA/T 102—2024)已为档案文化服务树立新标杆,而此次《表演艺术机构艺术档案管理规范》等2项标准的出台,标志着艺术档案管理进入专业化、标准化新阶段。其核心价值在于:
填补管理空白:针对表演艺术档案分散性、专业性强的特点,首次建立从收集、整理到利用的全流程标准体系;
强化文化传承:通过规范戏剧、舞蹈等演出档案的保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记忆;
服务国家战略:响应《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求,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档案支撑。
同时对数字演出的档案类别也做了进一步的扩充,既涵盖了4K/8K的演出录像,又将VR的舞台设计等新型的载体都纳入了其中;
明确演员手稿、舞台美术设计图等易遗漏材料的归档要求。
建立预归档制度,要求演出筹备阶段即启动档案跟踪;
引入档案分段验收机制,适应大型巡演项目的特殊性。
规定音频档案需采用WAV无损格式,视频档案需满足HDR色彩标准;
建立元数据标签体系,实现跨机构档案互认。
对珍贵演出档案实行双套制保管(实体+区块链存证);
对档案分级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就能更好地在档案的保护和利用之间取得动态的平衡。
中小型剧团可联合建立区域艺术档案托管中心;
建议将档案管理纳入演出项目预算,比例不低于总经费的3%。
通过标准化促进档案资源共享,如建立全国演出档案数据库;
为艺术创作提供历史素材,推动文化创新。
通过对两项标准的有力地实施,不仅能将艺术的档案从默默的幕后推向更加的台前,保障了人类的文化记忆的完整性,也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艺术的观赏和体验的空间。唯有通过深刻把握数字化的转型机遇,才能将曾经静态的档案中的宝贵信息焕发出新的动态的生命力。